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 “五一”“端午”期间 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提示》的要求,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立足驻在单位特点,不断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在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推动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
一、压实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
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要求,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紧盯五一、端午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通过制发《提示函》推动学院党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提示党委在全体教职工中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在 2O21年“五一”“端午”期间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坚决防止“疲劳综合症”,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二是推动学院党委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采取多种方式对学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在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规定、执行离津报备制度方面要抓常抓长,久久为功,坚持严的主基调,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指导,将警示教育材料发给全体纪检委员要求其协助好党组织书记在全体教职工中做好节日期间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强化作风建设,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贯彻执行离津外出审批、备案等制度,确保警示教育在基层取得实效。
二、坚持全面从严,开展监督检查
派驻纪检监察组于五一、端午期间对天津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校园管理处、财务处、食堂、车库及两个教学系部等重要点位出动8人次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谈话、查阅文件、查看公车使用登记簿和公务接待登记簿、查看师生员工健康信息统计和学生疫情统计台账等相关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八紧盯八严禁”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学院党委向各二级党组织制发了《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教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公开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通过检查教学系部,各二级党组织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强调五一、端午的纪律要求,落实好学院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三、纠树并举,赓续红色血脉
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高校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大力倡导新风正气。膳食中心以检查为契机,在师生群众中开展调研,了解饮食需求和数量要求,及时调整每份供应,在满足师生需求的同时不造成浪费。学院党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足音乐艺术院校特点,不断在艺术作品创作中融入党的光荣传统,用艺术作品倡导师生传承好作风,弘扬好榜样,赓续好精神,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