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音乐学院机关党总支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要求,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于2021年3月12日顺利完成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书记作为学院党委常委,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前,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支部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充分的集体学习和自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并认真梳理,找准找实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总结了2020年支部开展工作情况,通报了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支部书记带头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诚恳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批评。随后,其他党员依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开诚布公,坦诚相待,问题查摆深入。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每位党员都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思想作风中的不足和工作实践中的差距,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努力目标和整改措施。支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考虑党员日常表现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做出评价、确定等次。
通过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大家凝聚了共识,增强了党性,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