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于中秋、国庆期间针对纠正“四风”和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020-10-12 17:49  

  

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于中秋、国庆期间针对纠正“四风”和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一、压实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

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要求,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紧盯节点一以贯之纠正“四风”,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先后两次制发《提示函》,重点针对三方面工作进行提示:一是推动学院党委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带头纠正“四风”顽瘴痼疾,带头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二是推动学院党委逐级传导压力,不断督促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三是推动学院党委做好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节俭过节的通知》《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警示教育材料,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抵制餐饮浪费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紧绷纪律规矩之弦,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加强教育引导

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节俭过节的通知》和《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警示教育材料发给全体纪检委员并进行工作指导,要求纪检委员协助好党组织书记在全体教职工中做好节日期间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强化作风建设,杜绝铺张浪费,营造艰苦朴素好风气,确保警示教育在基层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派驻纪检监察组于“两节”期间对天津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南北院食堂及附中等重要点位出动7人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谈话、查阅文件、抽查财务凭证、查看公车使用登记簿和公务接待登记簿等方式进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基建后勤处、学工部、宣传部了解学院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部署传达及宣传教育情况,还深入食堂随机向就餐学生、食堂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学院党委开展好“以案三促”工作,维护学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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