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与音乐学院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20-09-03 10:35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注重监督与支持学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学院党委联合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与天津音乐学院党委协调机制暂行办法》,通过其中的与学院党委定期会商机制,组长经常与党委书记就政治监督、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方面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每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学院党委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

8月7日,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天津音乐学院党委召开2020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此次会议是学院党委换届后的第一次党委常委会,是对新一届党委班子成员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要推动,也是督促学院党委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提升党的工作引领的重要举措。

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强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杨晓渡同志在天津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会议部署要求,结合邓修明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和支持学院党委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的作用,就2020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情况进行了通报:一是聚焦重点内容,突出政治监督质效;二是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加强对招生、招聘廉政风险重点环节的监督工作;三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严肃精准执纪问责。指出了当前学院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不足,一是对于新一届党委班子成员,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狠抓落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上还不够,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和“水流不到头”现象;三是在招生、招聘、基建、资产设备采购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还需进一步加强。并就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半年重点工作内容做了介绍沟通,将围绕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精准把握派驻机构职能定位,不断强化政治监督;二是在深入了解和融入驻在单位的基础上,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三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保持高压态势,精准有力执纪问责;四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院党委书记索玉华就天津音乐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通报。2020年上半年学院党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充分体现坚毅如铁的纪律规矩和责任担当。取得工作进展的同时索玉华书记还指出学院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着主动思考和积极探索不足、工作经验不足、招法少、创新性不够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天津音乐学院党委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明确划分工作权限,在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和复课复学工作“双战双赢”,最终胜利完成“大考”。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学院党委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提示和建议,提出五点具体建议。一是建议学院党委要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建议党委继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三是建议党委持续落实好“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四是建议党委针对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五是针对音乐艺术院校特点,建议党委充分挖掘全面从严治党特色工作。同时特别强调学院党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规定要求制定学院党委和二级党组织的具体实施方案。

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摸索完善与驻在高校党委的协调机制建设,提升派驻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好地监督和支持学院党委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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